2022年12月8日,泰国投资委员会(“BOI”)发布了17项公告(第8/2565号公告至第24/2565号公告),旨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泰国4.0)》,开发新的经济模式,实现泰国成为创新、竞争力和包容性经济的主要目标,并作为未来五年(2023-2027)泰国投资促进战略的一部分。
所有公告于2023年1月3日起生效,並将适用于自2023年1月3日起向 BOI提交的申请。2023年1月3日之前提交或已批准的项目,或根据之前的投资促进政策推进的项目,必须继续遵守之前公告规定的规则和条件。
如果已取得BOI证书但尚未行使任何税收优惠,则项目申请人可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向 BOI提交意向书,根据各公告中规定的规则和条件提出优惠申请。
以下为公告内容的简要概述:
新的投资促进政策和标准
BOI第8/2565号公告:旨在通过更具针对性和简洁明了的方式改进之前的措施,包括引入新的投资促进项目审批标准。主要条款概括如下:
基于绩效的激励措施
BOI引入了新的激励措施类别“A1+”,特别是针对使用先进技术和创新的上游行业,例如上游电子和有针对性的技术开发活动(例如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先进材料技术),这些行业与教育机构或研究机构达成了技术转让协议。A1+类别的特殊激励措施包括,根据申请的业务类型,免征10至13年的企业所得税,不限制投资资本。B1和B2类别的激励措施则合并到 B类别中。
促进对国家发展重要产业投资的新措施
BOI第9/2565号公告:更新符合投资促进条件的活动清单,明确了各类投资促进活动的具体条件、权利和待遇。主要条款概括如下:
BOI将投资促进的领域从原来的7个增加到10个,以体现对生物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高价值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新公告项下的其他优惠措施
除了上一部分列出的主要政策措施外,BOI还发布了后续公告,列出了一些新的措施和额外的激励措施,以提升经营者在各领域的经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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