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国投资移民相关法律规定,移民泰国的外国人投资不少于1000万泰铢的金额,经内务部的批准及咨询后,可获得永久居留。在申请期间,申请人可获准暂逗留泰国,直至泰国有关部门对其申请作出决定为止。
给予外国投资者、专家与技术人员永久居留资格,主要是为促进外国投资及泰国的科学技术发展。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项目,必须符合投资推广的项目。
泰国投资委员会编有”投资委员会指南”,列出受欢迎的投资项目。最低投资额由100万泰株至300万泰铢不等,视投资类别而定。
二、泰国投资移民要求
(1)对符合投资局推广的项目,投资委员会将不会考虑项目的细节,但会考虑投资规模、投资者的资格及股权结构(普通股);
(2)投资资金必须投资于为实施投资项目而成立的有限公司的普通股;
(3)自获得居留许可的3年内,投资者须遵守所有投资规定。投资者可为本人的直系亲属申请赴泰国长期居留:①配偶;②父母;③最多3名在20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外国投资者可通过购买由财政部及泰国银行发行的政府债券,而获得永久居留。
三、如何获得永久居留资格?
有关的规定如下:
(1)投资者,800万铢;
(2)配偶,600万株;
(3)每名子女(未婚及20岁以下),200万铢。以投资者购买债券的文件和投资者的资格,作为审批永久居留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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