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国《民商法》,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事务由股东会选任的董事来管理。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一方面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中做出决策,另一方面还需监督公司工作人员恪尽职守。那么在这个过程中,董事有可能承担哪些义务和风险呢?
一、法律强制性义务
泰国《民商法》明确要求董事承担的义务,包括: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遵守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 确保公司会计账簿的编制和妥善保管;
- 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并提交股东会审阅批准;
- 确保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缴注册资本。
二、忠诚勤勉义务
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类似,泰国法律还要求董事对公司承担基本的忠诚勤勉义务。忠诚勤勉义务一般分为两个层面,即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具体而言:
忠诚义务:董事必须忠于公司,以公司利益为先;未经正当程序批准不得从事关联交易或与公司竞争;
勤勉义务:在处理公司日常运营的过程中,董事应像理智、审慎的商人一样履行自身职责,有义务去监督干预公司管理;不得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民事责任风险
根据泰国《民商法》,若董事违反忠诚勤勉义务致使公司受到损失,则公司、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的债权人都有权代表公司起诉案涉董事,要求赔偿。即便董事辞职,在辞职后两年内,董事仍然要为其在任期间违反忠诚勤勉义务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负责。
为减少相关民事责任风险,董事可以选择:
- 在重大决策做出前,由股东会预先批准;或在重大决策做出后,由股东会追认;
- 购置高管责任保险。
四、刑事责任风险
一般而言,董事欺诈或故意的行为才会触犯泰国《刑法》,比如董事利用职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但特定情况下,董事的过失或失职也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比如没有按时提交审计财务报表。
此外,对于公司层面的犯罪,如果有证据证明董事对此下达了明确指令,或没有及时发现和阻止公司的违法行为,则董事个人有可能也承担责任。
为减少相关刑事责任风险,董事应:
- 咨询专业人员,了解法定职责;
-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遵守公司合规流程;
- 关注公司和员工的活动,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 树立风险意识,不轻易“挂名”。